如果有人问你
在景宁最方便、最基本的交通工具是什么
那八成是电动车......
因其自身轻便、环保、实用,广受大家喜欢
但电动车所涉及的交通问题也频频出现
像逆行、走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
这些现象轻者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重者会引发交通事故
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
在景宁要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电动车治理是绕不开的话题
5月26日下午
景宁交警大队在县城各主要交通路口
组织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下午2点30分,正值上班高峰期,车流量较大。在县城人民路与建设路路口,执勤民警重点查处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县城东方江泰广场附近,人行道上随意停放着多辆非机动车,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仅10分钟就拖移了20余辆电动车。
半天的时间里
交警共拖移违停二轮电动车、摩托车50余辆
处罚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人员20余人
违法载人20余次
接下来
县交警大队仍将大力开展
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维护城区交通秩序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浙江省7月新规了解一下!
近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审议,将在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条例》中,对骑车者佩戴安全头盔做了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条例》对电动车的停放充电问题也做了详细规定,据规定,住宅小区、单位应当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区域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限时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应当避免在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场所充电。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应当定期检修蓄电池电气线路,防止因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等原因引发火灾事故。禁止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
记者:刘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