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纵横> 正文

守好百姓看病钱,景宁县开展医保基金监管“清零行动”

2021-07-15 15:43来源: 通讯员:吴倩倩

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要求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景宁县医保局开展

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



近日,县医保局对全县55家定点医疗机构和30家定点零售药店至2020年12月底前各类专项、交叉检查、举报投诉和自查自纠中发现但未处理完结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重点针对核实问题未处理、违规金额未追回、违规行为未整改等存量问题进行整治,确保前阶段医保基金监管中发现的存量问题“清零”,进一步压实基金监管部门责任,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行为。

此次行动,为进一步完善服务协议,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提供了依据。同时,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行业自律、参保人员合理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防止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刷卡、保障医保基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截至目前,县医保局圆满完成医药机构存量问题“清零”行动任务,实现全部存量问题“清零”。在全县范围内共查处违规定点零售药店16家,扣除相关违规费用60.68万元;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6家,追回违规费用376.98万元。

下阶段,县医保局将继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对医保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

小贴士

医保个账使用“七不准”, 这些雷区不触碰!


1、不准伪造、变造医保卡,套(骗)取医保基金。


2、不准使用医保卡套刷医保支付范围外药品、医用材料、生活用品、保健滋补品等,套(骗)取医保基金。


3、不准将医保卡转借给他人使用,套(骗)取医保基金。


4、不准违反药品适应症等规定,重复、超量、不按适应症开药,套(骗)取医保基金。


5、不准将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第三者负担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套(骗)取医保基金。


6、不准虚假住院、伪造病历,套(骗)取医保基金。


7、不准违规套现或变相套现,套(骗)取医保基金。



标签:

责任编辑:周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