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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袭警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2021-11-03 16:22来源: 实习记者:黄震宇

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嫌袭警罪案件召开听证会,部分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受邀担任听证员。县检察院检察长瞿承健作为案件承办人参加听证会。

2021年5月10日10时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金格百汇城附近进行“四小车”整治工作,陈某某驾驶违法改装的电动三轮车经过时,不听从现场交警指挥反而加速逃避检查。当交警巡逻至石印山小区大门路段时,再次遇见陈某某驾驶着电动三轮车。交警示意陈某某停车接受检查,陈某某听到指令不但不停,又加速向大树脑方向逃离。被交警截停后,陈某某辱骂交警,并从三轮车坐垫下拿出一把菜刀,向副驾驶室内的交警挥刀,紧接着又向另一名交警砍了三刀,造成该名交警胸部受伤,构成轻伤。经查,陈某某以往还有多次暴力抗法被处理的记录。

听证会上,瞿承健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观点进行了详细阐述,对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事实证据、情节认定和社会危险性等情况,提出以袭警罪提起公诉的处理建议。与会听证员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治理等问题进行提问并发表意见。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该案符合起诉条件。

此次公开听证意见,将作为检察机关审查案件的重要参考,会后将依法作出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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