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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5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慢性病门诊待遇结算范围 |
/jnnews/ 景宁新闻网 2019年6月25日 10:30
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水平,近日,县医保局将我县15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慢性病门诊待遇结算范围。
在济宁堂大药房内,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向药房负责人介绍药店纳入慢性病门诊待遇结算范围后应注意的事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群众常见慢性病纳入城乡居民门诊规定病种范围是2019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今年以来,县医疗保障局按照“自主申报、择优确定”的原则,将全县具备医保服务能力的15家定点药店纳入慢性病门诊待遇结算范围。从7月1号开始,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凭定点医疗机构的外配处方,或者是浙江省互联网医院平台的定制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来购买慢性病药品。
“药品的价格和县人民医院一样,享受同等的报销待遇。同时,一次性的处方、医保药量,从原来的4周延长到12周。”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我县纳入慢性病医疗保障范围的病种有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病、支气管哮喘、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恐怖性焦虑障碍等18种。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慢性病门诊待遇结算范围,进一步查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制度短板,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网络,为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提供了方便,提升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阶段,该局将开展定点医疗零售药店的从业人员培训,加强管理,规范慢性病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和配送的服务。同时,还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确保慢性病医疗管理的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