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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第10号)

2021-01-24 10:34来源:

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2021第10号)

春节临近,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落实管控措施

(一)对入境集中隔离满14天来(返)景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7天集中隔离期满经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隔离,7天健康监测期满后对入境人员及其共同生活人员分别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二)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景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其中第1天、第14天、第21天分别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三)对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景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第1天、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四)对省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来(返)景人员、省内县外其他来(返)景重点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信息的,入景后立即引导到县人民医院(凤凰大道3号,门诊楼大门入口左侧;联系电话:0578—5091292)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不需要隔离,同时做好14天日常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并在来(返)景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免费核酸检测。来(返)景不满14天的,以实际来(返)景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省内县外其他来(返)景重点人员主要包括:曾确诊病例、2个月内曾判定为密接和密接的密接、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快递外卖人员、超市生鲜区理货员、垃圾处理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以上人员随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五)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赋“健康码”红码,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经所在村(社区)、单位批准。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赋“健康码”黄码,应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的入境人员,参照上述规定变更赋码规则。

(六)居家隔离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对不履行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七)对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满28天的来景返景人员,在追踪到的当日进行核酸检测,并依据旅居史倒推补足必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核酸检测(距初检时间不满3天的,可适当延迟检测)。

二、全体居民出门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交叉传染,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郑重提醒全体居民出门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商超、市场、公园广场、宾馆酒店、棋牌室、KTV、银行、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拒绝未戴口罩者进入。下步,将加强对“四方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曝光,存在故意不戴口罩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主动申报返乡情况

(一)申报对象。所有近期必须来(返)景人员。

(二)申报方式。前三天主动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对故意隐瞒行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返乡人员提前3天预申报二维码)

各类来(返)景人员管控措施说明

景宁畲族自治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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