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第26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消除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现就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通告如下:
一、所有市场经营者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再进购进口冷链食品。
二、严禁流动摊贩经营各类冰冻食品。
三、现有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取得“三证一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浙冷链溯源码),同时在售食品须在显著位置标明“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原产国”等字样。
四、请广大消费者尽量选购国产冷链食品,在选购冷链食品时,应选择正规超市、市场,关注食品产地、来源、进口食品检疫等相关信息和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
五、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移动支付或实名登记,便于溯源。并做好个人防护。
六、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