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场所“钓三鱼” 6人被行拘
2020-11-10 15:45来源:
记者:李烨 留李涛
人民公园本是市民们休闲娱乐的地方
但却有人公然“钓三鱼”当众赌博
严重影响了社会风气
近日
景宁县警方组织警力开展抓赌行动
抓获了6名参赌人员
在人民公园的赌博现场围了里三层外三层,有不少人在参与一种叫做“钓三鱼”的赌博,也有不少人在围观。
一名身穿粉红色衬衫的男子手里拿着一沓钱,在收取参赌人员的赌注后,将硬币抛到地面,根据输赢,该男子再进行分钱。
巡特警大队当即组织警力将涉赌人员抓获,案件交由鹤溪派出所办结。
据了解,雷某某、季某某等人在人民公园以“钓三鱼”的方式进行赌博,单次押注100元、200元不等,单轮赌资超过500元,警方总共收缴赌资3600余元。 经调查,雷某某、季某某等6人对自己的赌博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
警方已依法对雷某某、季某某等人
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15日
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钓三鱼”是一种赌博方式,如果有市民发现有此类违法行为的,欢迎拨打110进行举报,接下来民警将加大巡逻,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种具体行为】
(一)聚众赌博。即为赌博活动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
(二)开设赌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三)以赌博为业。即以赌博为常业,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
只要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上述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其中一种行为,就构成赌博犯罪。
【赌博被抓后有什么代价】
一、轻者治安行政拘留,长期以赌为业或开设赌场等人员将被刑事拘留至判刑。
二、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还面临着党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
三、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
四、个人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律师等相关行业禁入。
五、形成前科劣迹记录在案,以后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处罚。
赌博危害巨大
小则损失钱财,大则家破人亡
对参赌人员身心、工作、生活和家庭危害无穷
希望广大群众遵纪守法
认清危害,抵制赌博,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