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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首笔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补助顺利发放

2020-11-12 16:02来源: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7月31日,景宁县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景宁畲族自治县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补助实施意见(试行)》。近日,景宁县首笔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顺利发放到位。

家住红星街道岚头村的张正兴身患肺癌,每月仅靠低保维持生计。因为看病和做手术,张正兴已经负债不少,这次发放的10350元补助资金无疑是雪中送炭,为他减轻了不少压力。

什么是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

哪些人可以申请?

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发放人群是特困、低保、低边等贫困人员和因病自付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人员。医疗补助范围为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境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各类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和其他政府部门救助(补助)后仍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给予适当补助。

首先通过医保结算系统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并落实乡镇(街道)通知,再经本人申请、乡镇初审、部门联审,确定最终符合医疗补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补助金额进行公示,无疑议后直接通过乡财系统发放到群众本人社保卡,整个过程不需要群众跑路。

截止8月底,全县申请困难群众医疗补助人员约150人,经审核,最终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75人,补助资金达396000元。县医保局综合业务科科长刘阿素介绍:“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是首创,也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政策提供了先行先试的经验及景宁样本。第二批的名单正在筛选核查中,预计会在12月份发放高额医疗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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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芷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