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农商银行推出“拥军贷” ,“贷”给最可爱的人!
2020-12-10 18:15来源:
记者:余波 林明
为有效助力
现(退)役军人及家属、军人遗属
解决就业创业资金方面问题
今年11月
景宁农商银行推出“拥军贷”
将“军人身份”转化为“信用证明”
向其特定发放经营创业或消费贷款
切实为退役军人
创业创新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在农商银行沙湾支行毛垟分理处,退役军人潘昌全向农商银行申请了30万元的“拥军贷”。退役军人潘昌全说:“想和朋友合伙办厂生产轴承,这笔贷款解决了启动资金难题,方便实惠。”
陈春在县移民新村开了一家木制玩具来料加工厂,由于受场地限制,无法接受更多订单,得知县农商银行推出“拥军贷”后,他贷了一笔10万元的贷款。
据了解,景宁农商银行已于11月28日在毛垟乡进行试点发放,对毛垟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进行授信2000万,并且当场对5名退役军人发放了共计80万元的贷款。
“拥军贷”采用纯信用方式发放,无需抵押担保,最长3年,最高可贷30万元,具备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等优势,并且可享受利率优惠,最高可较同档次小额普惠贷款利率优惠50个基点,对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军人,可给予基准利率的贷款优惠。
景宁县内的现(退)役军人本人或配偶,未婚或未分户的现(退)役军人的父母。以现(退)役军人的家庭为单位,一户家庭只能有一人申办“拥军贷”。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家庭成员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赌博及吸毒等不良嗜好;
(三)从事正当职业或生产经营,收入相对稳定,有合理正当的贷款用途;
(四)其他贷款人认为需要的条件。
借款人申请借款时,应提供入伍通知书、军官证、士兵证、退役证等能够证明军人身份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执行优惠利率的,提供荣获立功和英雄模范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按农户小额普惠贷款执行利率少50个基点执行,荣获一、二、三等功的,再分别给予减少100、80、50个基点,荣获一、二级英雄模范的,再分别给予减少150、100基点,优惠后利率最低执行基础利率,烈士军属执行基础利率。
以后遇到利率调整参照《景宁农商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接下来
景宁农商银行“拥军贷”业务将在全县铺开
除了“拥军贷”
近年来,农商银行还推出了
农户小额信用贷、生态贷等普惠金融贷款产品
惠及全县24867户农村家庭
为县域实体经济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