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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公示

2022-09-13 10:55来源:

为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和《丽水市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稿)》等规定,拟对孙哲、方志军、徐根儿、张建林等4位见义勇为人员分别给予嘉奖一次,现予以公示:

一、孙哲、方志军、徐根儿3人见义勇为事迹

孙哲,男,1991年7月出生,安徽安庆人,浙江合盈工作技术有限公司职员。

方志军,男,1968年2月出生,莲都区大港头镇利山村人。

徐根儿,男,1962年1月出生,莲都区大港头镇小井村人。

2022年7月17日凌晨5时50分左右,孙哲、方志军、徐根儿和景宁公安局民警柳贤火等4人在景宁金钟大桥上游钓鱼时,发现一辆三轮车翻车坠落水库,1名落水者浮在水面上,没有挣扎迹象,疑似受伤失去知觉,事发地除了水库就是一整片悬崖,因刚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时还有松动的落石掉下,情况十分危急。孙哲、方志军、徐根儿等3人在民警柳贤火的指挥下,冒着随时被落石击中和溺水的危险,第一时间下水营救伤者,4人合力将交通事故落水伤者营救到岸边,在悬崖中间草丛中营救出另一名伤员。因悬崖陡峭没有可通行的道路,又没有救援工具可将两位伤者抬到马路上,4人分为两组在现场保护好两名伤者,拨打110、120电话求救。大约半小时后,4人配合赶到的救援人员将受伤人员营救到救护车上。

二、张建林见义勇为事迹

张建林,男,1992年8月出生,丽水景宁人,景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辅警。

2022年8月7日下午3时45分许,张建林在大均泉坑村亲水平台游泳时,发现有人溺水,由于刚下过雷阵雨,事发地水体充满泥沙、十分浑浊,无法看清水下情况,溺水者全身下沉在水底挣扎,情况紧急。张建林不顾个人安危第一时间游向溺水者,在浑水中摸到溺水者衣服,发现溺水者已失去意识,张建林立即拖着溺水者往岸边游,边游边喊来人帮忙,在岸边群众的帮助下一起把溺水者抬上岸。张建林立即检查溺水者口腔有无异物,并大力拍打背部五、六次使其恢复意识,呼吸通畅,看到溺水者已无大碍,身疲力竭的张建林转身离开。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9日,共七天。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问题,请于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借机诽谤诬蔑。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5896139、5896131。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2907、 5625621。

特此公示。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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