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2年第2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9月27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20日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
(2022年第2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9月27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