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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提醒书

2023-07-07 17:52来源:

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提醒书

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有效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促进茶叶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市监〔2023〕49号)要求,现对全县电商企业、电商平台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明码标价。

二、严格执行将于202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规定:茶叶及相关制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4层;单件净含量越大,空隙率限量值越小,当单件净含量>50g时,空隙率限量固定为≤30%;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注:过度包装是指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

三、电商平台要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审核,要求经营者提供上架茶叶产品或包装材料检验合格报告或承诺声明。鼓励茶叶经营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避免销售过度包装茶叶。

四、通过电商平台从事茶叶销售的经营者,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

各电商企业、电商平台要高度重视,全面自查自纠存在的过度包装、不规范价格行为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景宁畲族自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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