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落实住有宜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政策意见》规定,现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前申请购房交易补贴第一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8-5610077
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219号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3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日
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落实住有宜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政策意见》规定,现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前申请购房交易补贴第一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8-5610077
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219号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3室
景宁畲族自治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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