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丽水市统计局
丽水市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
全市常住人口[2] 为250739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11695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90439人,增长18.44%,年平均增长率为1.70%。
全市共有家庭户[3]997947户,集体户39222户,家庭户人口为2345058人,集体户人口为162338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35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59人减少0.24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93190人,占51.58%;女性人口为1214206人,占48.4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上升0.72。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00417人,占15.97%;15-59岁人口为1574433人,占62.79%;60岁及以上人口为532546人,占21.2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385344人,占15.3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9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6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6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68个百分点。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4570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931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028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6963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6700人上升为1174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607人上升为1433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092人下降为3271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2715人下降为30695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960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2452人,文盲率[5]由8.13%下降为2.38%,下降5.75个百分点。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50182人,占61.8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957214人,占38.1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25531人,乡村人口减少135092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2个百分点。
来源:丽水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