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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十大榜样青年”选树活动开始啦!快来报名吧!

2023-04-06 10:18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浙江有礼·景宁有爱”县域文明新实践,引导激励广大青年为景宁走好山区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不懈奋斗。经研究,决定开展“景宁畲族自治县十大榜样青年”选树活动。

评选时间

2023年4月—5月

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景宁籍或在景宁学习、工作满两年的各族各界中国籍青年;

2.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模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4.在本职工作及社会贡献方面有突出成绩,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5.在践行“八八战略”,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方面起到排头兵作用;在“项目推进提速、招商引资提质、营商环境提升”中发挥青年先锋模范作用。

评选活动流程

选树活动始终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即人选推报、人选确定、人选公示、结果公布、事迹宣传。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人选推报(4月10日前)

本次选树活动的预备人选推报分组织(单位)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组织(单位)推荐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广泛考察筛选的基础上推荐产生。各单位可推荐1-2名预备人选。鼓励广大优秀青年向选树组委会办公室自荐。

(二)人选确定(4月15日前)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组委会将综合考虑行业、界别等,结合事迹材料报送,最终确定20名左右候选人。

(三)人选公示(4月15日—4月21日)

组委会通过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对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布。公示期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进行递补。

(四)结果公布(4月22—5月5日)

向社会公布选树结果,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十大榜样青年获得者进行颁奖。

(五)事迹宣传(5月5日-5月31日)

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和微信公众号上广泛宣传优秀事迹。

评选材料要求

1.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并书面征求公安部门的意见;是党员干部的,要征求纪委、组织部门意见;是企业负责人的,要征求税务部门意见;是两新组织负责人的,要征求两新工委部门意见,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考察推报意见(600字左右,加盖推报单位公章)。

2.推报单位要积极做好候选人事迹材料报送工作,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请贴好照片),并提交电子版。

(2)文字材料:①事迹详细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内容真实,文字简练。文字材料正文请用三号仿宋_GB2312,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标题请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A4纸统一打印。②事迹新闻稿:300字左右,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工作经历及成绩,获得主要奖项及荣誉。格式要求见附件2。③组织推荐的文字材料须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方为有效。

(3)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工作照或生活照3张。

(4)推荐登记表、汇总表、文字材料和照片,请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电子邮箱jntxwbgs@163.com。

(5)推报人选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

(6)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情况说明,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情况说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3.各推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4月10日前,将候选人的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中的各种书面情况说明上报团县委办公室。

推报登记表及推报材料样本,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联系方式联系人:叶萍

电话:5626791

来源:景宁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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