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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请查收!

2023-07-05 18:55来源: 通讯员:叶文晶

“无废城市细胞”定义

“无废城市细胞”是指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工作绩效突出的社会生产生活各类组成单元,是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促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

“无废城市细胞”类型

根据《浙江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2022 年版)》,“无废城市细胞”的类型可分为:无废“工厂、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工地、景区、饭店、体育场馆、家庭、机关、社区、乡镇、商场、岛屿、油库、企业集团、快递驿站 、实验室、加油站 、码头、汽车4S店”等22类。

“无废城市细胞”申报

“无废城市细胞”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坚持政策引导、数字赋能,因地制宜、自愿申报,联合受理、科学评估,社会参与、动态管理的原则。操作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建设单位(公共机构)应提交法人或负责人签发的承诺书,自愿提出“无废城市细胞”评估申请。

(二)申报单位(公共机构)存在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三年内发生涉固体废物倾倒等环境污染事件,被媒体曝光、社会影响恶劣并未完成整改的;

2.三年内存在涉固体废物等环境信访举报案件,被相关部门查处、勒令整改的;

3.申报材料不实或涉嫌造假的;

4.发现其他重大问题的;

二、线上申报

“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采用线上申报,移动端申报入口为“浙里办”——搜索“浙里无废”——点击“细胞申报”。电脑端申报入口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无废”——细胞申报模块,可通过浙里办扫码登录。

申报流程:在线填报、材料上传和自评打分等三部分完成。

在线填报:提交申报单位承诺书,包括申报细胞类型、单位全称、社会代码、详细地址、法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等信息。

材料上传:《“无废城市细胞”评估申报表》、相关支撑材料汇总PDF文件等。

自评打分:根据各类细胞建设评估体系评估内容和要求等,申报单位自评打分。

三、受理评估

“无废城市细胞”包含初评和终评两部分。“无废城市细胞”所在县(市、区)负责受理和初步评估,设区市负责最终评估。各设区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负责调度和统计分析,并报省无废办备案。

(一)初步评估

初步评估由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无废专班(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

1.线上申报提交后,推送至县(市、区)主管部门组织初步审核和评估赋分。

2.通过初步评估的,经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确认,进入最终评估流程;未通过的,评估申请退回,由短信和邮件通知申报单位联系人并说明原因。

3.未及时开展评估的,由所在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提醒主管部门开展评估赋分。

(二)最终评估

最终评估由申报单位所在设区市无废专班(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

1.通过初步评估的,推送至设区市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复核和最终赋分。

2.通过最终评估的,进入认定公布流程;未通过的,评估申请退回,由短信和邮件通知申报单位联系人和所在县(市、区)无废专班并说明原因。

四、认定公布

“无废城市细胞”通过最终评估的申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经确认后平台将自动生成“无废城市细胞”电子名片。

设区市无废专班按年度公布通过认定的“无废城市细胞”名单。“无废城市在线”应用“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模块动态更新发布名单。

“无废城市细胞”申报成功有效期3年,期内未发现问题的,期满可在平台主页申请延续;若发现存在“评估要求”内所列情形的,由原认定部门予以撤销。

“无废城市细胞”有效期内,特许使用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标志logo进行宣传推广。

五、监督管理

通过认定的“无废城市细胞”,每年应对照评估指南开展自查,并及时查漏补缺,认真对照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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