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复议为民,复议便民”的工作理念,现向社会公布景宁县行政复议申请指南,请您查收!!!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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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行政复议”:
在“浙里复议”页面选择“申请”当中的“行政复议申请”,即可进入到复议网上申请页面。
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
在“用户须知”界面,同意须知内容并在“我已阅读 以上《用户须知》”前小框内点一下,再点击“进入办事”,即可进入到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当中。
进入“在线填表”界面,填写“行政行为信息”、“被申请人”、“复议机关”“复议信息”、“申请人信息”、“代理人信息”等带“*”的信息项。
最后,点击“保存草稿”、“返回”、“提交”申请,即可提交网上申请成功。
温馨提示:
1.填表之前要准备好申请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被申请人信息、行政复议申请书、其他证据等材料及相关信息;
2、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复议机构相应电话咨询确认后再填写。
将行政复议申请书、证据材料发送至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复议局电子邮箱(zjlsjnfzb@163.com),并将邮件主题备注为“行政复议申请”。
注:1、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有以下内容:(1)有明确具体且符合法律规定复议请求;(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及复议机关;(3)有具体的事实理由;(4)落款一定要本人签字按指印,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需制作证据清单,并将所有证据材料压缩到同一个压缩包中。
线下申请行政复议方式包括邮寄申请和当面申请。
将行政复议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邮寄至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
携带行政复议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至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社会治理中心行政复议窗口、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任意一处)
来源:畲乡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