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对象:
流感疫苗:195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浙江省户籍老年人。县外户籍的需要提供户籍地政府提供的委托证明。
肺炎疫苗:1962 年1月1日至1962年12 月 31日出生的丽水户籍老年人(5年内未接种过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以及前三年已达年龄要求,因各种原因未接种的丽水户籍居民。
二、接种时间:8月24日——8月27日。
三、接种地点:户籍所在乡镇卫生院或居住地附近接种点接种。
四、县城点在鹤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地址:鹤溪街道复兴东路53号)接种时间:8月25日—8月26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五、如果您未达到70岁要求,您可以自费接种流感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