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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召开

2020-12-23 15:40来源: 记者:胡伟鸿 李琦斐

12月23日上午,县长钟海燕主持召开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景宁畲族自治县土地出让委员会议事规则》《景宁畲族自治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议题,并组织学习《浙江省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此次常务会议学法内容为《法院判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许可不得法外增设无违建条件》。

会议指出

加强土地出让管理是维护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必然要求,相关部门要充分吸纳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优化土地出让委员会议事规则,完善我县土地出让管理制度。要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深入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在土地出让决策、方案完善、技术指标审查等环节各司其职、精准把关,确保土地出让依法合规。要严格执行出让程序,确保每宗出让土地政策处理到位、“净地”出让,真正让每一寸土地都得到规范、充分、高效利用。要严格加强履约管理,加强对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规划条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理违约违规行为,确保工程实体和程序合法合规。

会议强调

要科学统筹、合理布局。根据全县“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涉及的重点项目进一步细化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特别是要统筹全局,结合重大民生、交通、文旅等项目谋划布局,既保障好景宁未来的城乡发展空间,又圆满完成落实上级下达的生态保护任务。

要三线联动、优化格局。全力落实好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划定后的勘界定标工作,对核心保护区域和设施准入区域做好区分,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要积极联动、合力监管。相关部门要落实好行业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要负起属地管理责任,通过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管理好生态红线,守护好绿水青山,保护好生态环境。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政府办主任出席会议,县人大、县人武部领导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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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曾芷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