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蓝景芬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1年11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钟海燕请求辞去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11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蓝景芬代理景宁畲族自治县县长职务。
(2021年11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文斌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蓝松娟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021年11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雪平请求辞去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11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刘文斌代理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021年11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林巍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林长春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2021年11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瞿承健请求辞去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院长职务,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021年11月28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林巍代理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