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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第31号)

2021-11-06 16:18来源:

景宁畲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2021第31号)

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决策部署,经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外出管理

暂停组织跨省旅游。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暂缓组织赴丽水市外疗休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出丽水市要向单位报备。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确需前往的,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和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外出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旅途感染风险。

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师生非必要不出丽水市,确需出丽水市的师生要向学校报备,各校建立师生出丽水市去向统计及请销假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与安全工作。对从省外来校人员和返校师生,均需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校园。

二、主动报备行程并配合管理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实行“2+14”健康管理地区旅居史,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以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来景返景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积极配合做好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省外来(返)景人员应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的,应在入景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来景当天和第4天各免费检测1次)。第一次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外出、不聚集、不上岗。

综合服务点地址:东方大酒店(景宁县新人民南路39号,石印山小区对面);核酸检测采样时间:8:30-11:30,14:00-17:00;24小时值班电话:15325195967。

三、规范聚集性活动管理

非必要不组织、不举办各类大型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席尽量不办”。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能缓办就缓办”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论坛、会展、文旅活动的举办和规模。有省外人员及省内有疫情地区人员参加的会议暂缓举办。

四、加强个人自我健康管理

广大群众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出入医院、养老院、车站、商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积极配合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符合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需进行1针剂强化免疫接种。3-11岁儿童请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景宁畲族自治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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